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技术人员培训
为贯彻执行《职业病防治法》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( 国家卫健委 4 号令)和相关配套文件,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、评价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。根据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、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》,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、 评价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、职业卫生标准、专业基础知识、职业卫生检测、职业卫生评价等内容培训。
一、培训依据
规章:
(1)国家卫生健康委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
第二章资质认可:第十条规定:申请人(技术服务机构)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,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、法规和标准规范,并具备与其从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。
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,申请人可以自行开展或者委托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、培训记录(包括书面及影像资料)等应当归档备查。
(2)国家卫生健康委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》
申请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。核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、培训内容、培训过程记录等培训档案材料,要求:1.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岗前专业培训,机构可以自行开展或委托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,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;2.培训内容应涵盖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》的考核内容;3.专业技术人员应接受每年不少于 8 学时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培训;4.规范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档案,档案材料至少包括培训计划、培训内容、培训过程记录(包括书面及影像资料)等材料。
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培训内容及课时
培训内容
初训课时
复训课时
备注
职业卫生相关法规
4
1
实验室认证管理与信息化
4
1
职业卫生实验检测技术规范
8
1
职业卫生评价技术规范
8
1
职业卫生现场检测注意事项
2
1
职业卫生有害因素的识别
4
1
检测报告在评价中的应用
4
1
体检报告在评价中的应用
4
1
工程防护和个人防护在评价中的应用
2
二、培训对象
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技术人员
三、培训收费
收费标准:初训40个学时收费1980元/人,复训8学时收费750元/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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